鄰近的澳門及台灣最近為刺激經濟,大向市民派糖,澳門如去年一般向市民派發五千大元,而台灣也派出約八百元港幣的消費劵,眼見鄰近的地方都有此政策,香港市民及政黨也蠢蠢欲動,向政府扣門索千元消費劵。
消費劵其實有如吊鹽水,雖然未能治標,但能在年關前夕增加中小企的流動資金,加強市民的消費力,亦不失為一個刺激經濟的方法。不過派發消費劵前夕又要花上一筆印刷、宣傳、研究等費用,這是否又會造成浪費? 而消費劵的應用應如何分配又是一大問題,是隨意讓市民在各類別的商戶中使用? 還是在不同的商號中,有不同的金額消費? 是否有使用日期? 要是不能處理好,又只會產生另一堆問題。
從另一角度看,其實中小企及零售業的營運中,許多因素如能減輕了負擔的話,其資金週轉是否亦能得到改善呢? 例如零售業的租金、中小企的貸款款項與稅項折扣等等,這些都是可考慮的因素,政府及商戶可考慮向商家施壓減租或提供優惠以共渡時艱。(政府當初賣領匯真的是....) 這樣商品的價格才有下調空間,市民才願意打開荷包多買一點。
P.S. 要是消費劵能實行的話,又能否在強積金中考慮一下? 九折出糧的日子真的不好受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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